首頁 ﹥ 最新消息 > 收退費辦法 > 收退費辦法(109.06.30)
社團法人中華婦幼發展協會附設臺北市私立辛亥非營利幼兒園(臺北市政府委託辦理)
* 收 費 辦 法 *
為因應中央108年8月全面啟動公共化幼兒園,台北市營運成本由家長自行負擔之非營利幼兒園將全數轉為政府與家長共同分攤。
109學年度臺北市私立辛亥非營利幼兒園收費內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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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繳交 |
課後留園費(原延托費) |
109學年度 政府與家長共同分攤 |
一般家庭約3,500元 |
5:00-5:30 $30元 |
第3胎以上子女約2,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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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中低收入家庭 免繳費用 |
(二)幼兒於學期教保服務起始日後,中途入園、離園者,應依幼兒就讀當日起算,按比例覈實收費、退費。
幼兒因故請假並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或依法令停課日數,連續達五日以上者,應按幼兒每人每月實際繳交費用,乘以請假或停課日數占當月教保服務總日數之比率,再乘以百分之三十退費。
(三)依本辦法、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或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所定性質相同之就學補助,每人每學期所領取之補助總金額,
不得超過幼兒應繳之全學期收費總額,且不得重複請領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所定就讀幼兒園之補助或育兒津貼。
於109.06.30更新